关于举办反诈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学务处发布时间:2026-06-23浏览次数:11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坚持防范为先,创新反诈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防范工作,拆解最新电诈骗局,切实增强我校师生的防诈意识和识骗能力,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全民反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131”机制办〈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的通知〉的通知》(教安全函〔2026〕305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反诈短视频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将以不听不信不贪恋,构筑反诈“心”防线为主题,大力宣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充分展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成效,深刻揭示高发诈骗类型和套路特点,全面普及反诈防骗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防诈意识和识骗能力,努力构建起“人人识诈、人人反诈”,构筑反诈“心”防线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参与对象

我校全体师生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7月5日

四、活动要求

(一)紧扣主题,立意鲜明,源于实际;确保原创,严禁抄袭、简单模仿,严禁夸张、编造作案手法、诈骗套路;对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识骗能力确有警示教育意义。

(二)视频形式不限,微电影、小品、动画、案例实录、脱口秀、AI制作等均可,内容编排、拍摄手法、演绎形式有新意,抓人眼球,生动有趣。

(三)视频结构流畅、承转合理,构图美观、画面清晰,字幕准确,音量适当。

(四)表述流畅,台词严谨准确,杜绝低俗语言;表达通俗,易于理解;出镜人员表演自然、大方;不得出现明显的商业标识及单位标识。

(五)短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为MP4,横版视频比例16:9,分辨率1920×1080,竖版视频比例9:16,分辨率1080×1920,原始画质。

(六)授权许可。参赛作品应为尚未在“公安部刑侦局”“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发布过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模仿,报送参赛作品后即视为授权许可国家反诈中心及全国反诈宣传新媒体矩阵将作品投放于电视媒体、互联网平台进行反诈宣传,公安部刑侦局有权进行剪辑和二次传播。

五、奖项设置

我校将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遴选优质作品择优报送河南省教育厅。

六、作品报送

参赛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参赛视频及报名表发送至邮箱kfzyxsgzc@163.com,视频命名规范:学院+作品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教师参赛作品可单独报送至该邮箱。

七、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精心筹备,周密组织,积极组织师生参与,要深刻认清当前校园反诈工作严峻形势,将赛事宣传、作品征集作为常态化反诈宣教重要抓手,抓实抓细反诈宣传工作。


附件:1.        反诈短视频大赛作品报送表.docx


学生处       

2026年6月23日


上一篇:下一篇: